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SZ-202403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中标费率:0.42‰/年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标费率:0.417‰/年
更正原因:原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经采购人与原中标供应商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2025年2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更正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2栋2楼,联系方式:18955733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909室
联系方式:0557-3697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2栋2楼
联系方式:1895573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89557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