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激发创建活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保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包保方式
将建成区内68个社区视为68个片区(社区四至范围为路到中心,河到中心),成立68个包保组(宿马园区另计),每个包保组由市厅级领导挂帅、包保责任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社区创建任务的落实达标。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包保区域详见附件1。
二、包保内容和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版)》指标内容中的实地考察项目、《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三、包保工作职责
(一)包保领导职责
负责统筹安排包保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版》和《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任务的推进,督促包保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街道、社区对表对标开展工作。每月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
(二)包保责任单位职责
1.制定计划。根据包保工作主要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经包保领导审核同意后,于6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同时报市创建办。
2.对标摸排。摸排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3.协调指导。指导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4.全面参与。包保责任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参与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和经常性志愿服务等共建活动。
5.建言献策。报送创建难点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做法。
6.落实创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各包保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四有”,即:有包保计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有问题清单。
(二)组织学习,掌握标准。组织包保人员学习掌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版)》指标内容中的实地考察项目标准、《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工作内容。
(三)主动作为,及时反馈。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包保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部署。要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真抓实做。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创建办。